秀洲为干部违规因私出国(境)敲响警钟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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秀洲为干部违规因私出国(境)敲响警钟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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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“思想上不够重视,没有学深悟透有关出国(境)管理规定,对干部教育不够,管理工作还不够细心规范……”日前,嘉兴市秀洲区人民法院一名领导干部受到诫勉谈话。该干部在管理因私出国(境)工作中存在审批把关不严、证件管理不到位等问题,被追究“一岗双责”责任,为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敲响了警钟。

  近年来,秀洲区纪委区监委借助巡察力量,通过查阅请假手续、干部档案、证照管理清单和证照原件,比对出入境记录,对党员干部、公职人员因私出国(境)情况进行巡察监督,重点关注是否存在未经批准擅自出国(境)、未按批准时间在国(境)外逗留、证照私存或未及时上交等违规违纪问题。巡察后,区纪委区监委运用“四责协同”机制,督促加强干部因私出国(境)管理、监督。今年以来,问责违规因私出国(境)干部11人。

  “1名干部未将护照上交组织集中统一保管”“3名干部不及时报告因私出国(境)”“6名在编人员年出国(境)两次以上,违反单位制定的《因私出国(境)管理实施细则》”……今年7月底,秀洲区人民法院收到“因私出国(境)监督管理不到位”等问题的巡察反馈。区纪委区监委督促区人民法院党组落实主体责任,抓严抓实问题整改,落实长效监管。

  “我们对3名当事干部进行诫勉谈话,对1名分管领导追究领导责任,诫勉谈话处理,并向全系统通报。同时开展一次制度再学习,证照再核对,审批监管再细化,确保出国(境)审批、证件管理。”秀洲区人民法院相关负责人表示。

  为从严规范干部因私出国(境)管理,秀洲区出台了《秀洲区区管干部因私出国(境)管理实施细则(试行)》,细化明确严格因私出国(境)事项审查、严格因私出国(境)证件管理、制定因私出国(境)制度办法等具体要求,全区各镇、街道和区级机关各部门修订完善相关配套制度。

  为强化干部因私出国(境)监督,秀洲区纪委区监委建立与区委组织部、区公安分局出入境管理大队协作联动机制,加强信息登记报备、证照审批办理、证照收缴管理等方面的沟通联系。重点加强区管干部申请因私出国(境)监督,实行区纪委区监委、组织部门等多部门联审,进一步精准强化廉政风险防控。

  个人事项报告是干部因私出国(境)监督的另一项抓手。秀洲区还通过学习《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规定》和《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查核结果处理办法》,引导党员干部如实填报因私出国(境)证照持有情况。把个人事项报告情况纳入干部廉政档案,作为廉政审查的重要内容,严把拟提拔和转任重要岗位人选的政治关、品行关、作风关、廉洁关、形象关。

  “干部因私出国(境)决不是个人的私事,决不能‘说走就走’,必须接受组织的管理和监督。”秀洲区纪委区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,今后将持续强化专项检查、巡察监督,用好问责利器,既追究直接责任人责任,又追究“一岗双责”责任,持续为干部违规因私出国(境)敲响警钟。

(嘉兴市纪委市监委)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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